重庆进口红酒专卖店 木桐酒庄投诉商标侵权被驳回
2021-03-23 18:39:20
小编
木桐酒庄投诉商标侵权被驳回,据重庆进口红酒保税港区了解到,木桐酒庄投诉“柏龙菲BARON DE PHILLIPE”商标存在侵权行为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文件给出的裁定,该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准许注册。
据悉,木桐商标权利人为鲁斯切尔德菲力浦男爵有限公司,而”柏龙菲BARON DE PHILLIPE”的商标由西班牙FSA集团全资投资帕高葡萄酒贸易有限公司注册。重庆进口红酒直营中心在中国商标网上看到,2018年10月20日帕高葡萄酒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“柏龙菲BARON DE PHILLIPE”。2019年6月,鲁斯切尔德菲力浦男爵有限公司对“柏龙菲BARON DE PHILLIPE”提出异议,对方表示,此商标与其公司的商标“GFA BARON PHILIPPE DE ROTHSCHILD”有些许相似,会造成消费者混淆的情况,存在侵权行为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接收到异议后,在2020年8月给出了批复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,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,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、呼叫、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,该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准许注册。